【案情简介】
近日,玉环市消保委工作人员接到一起投诉,庄先生反映,其在某超市购买的盒装牛肉上有两张标签且两张标签包装日期和净重均不同,其怀疑商家存在虚假标注,寻求消保委帮助。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投诉后,玉环市消保委工作人员立即电话联系投诉人庄先生了解情况,投诉人反映其购买后因怀疑牛肉存在问题,当场退回了产品并通过微信提供了购买小票和实物产品照片。同日工作人员去超市现场进行检查,在超市负责人陪同下,发现涉事盒装牛肉仍在柜台且确实存在两张标签。超市负责人现场反映,其店内盒装牛肉为带盒称重,牛肉底盒标准重量为38克,店内要求工作人员称重时将底盒重量计算大于38克,该份牛肉为2名员工在2个包装日期分别称重,其中一人将底盒算为40克,另一个则算为44克,最终导致了4克的偏差。经现场电话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被投诉人给予了庄先生300元的退款。
【案例评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一款: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在本案中,涉案超市未按规定标注实际净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理应承担相应责任。
【消费警示】
为此,玉环市消保委工作人员提醒购买称重产品时:
一是看商家使用的计量器具是否检验合格;
二是核验商品标签,避免商家故意乱标;
三是妥善保管物品和消费证据,如自行处理未果后,拨打12345热线,由相关单位介入,合理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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