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四月份以来,宁波启动有史以来力度最大、覆盖面最广的消费券发放活动,市民们纷纷加入“抢券”队伍,各种消费券基本瞬间秒光。可是好不容易抢到的消费券却不能用,这是怎么回事呢?近日,海曙区消保委鼓楼分会处理了一起有关消费券的投诉纠纷。
5月13日,消费者阮先生拼手气在云闪付APP抢到了一张满3000元减300元的家电券,第二天他兴冲冲地奔去海曙区某家电卖场购买空调。阮先生看中了一款格力空调,价格刚好满3000元,问了一下工作人员何时到货,对方表示下单购买第二天就可以上门安装。阮先生很开心,但当他出示消费券后,对方说法变了,告知阮先生查了下库存这款空调目前没有货,需要5月20日后才能付款购买。消费券只有5天的使用期限,5月20日已经过期不能使用了。阮先生很生气,认为商家故意不给自己使用消费券,便拨打了投诉电话,要求商家给出一个合理解释。
鼓楼消保分会组织沟通调解。商家称双方之间沟通时存在误会,工作人员查询之后确实库存无货,但消费券是可以正常结账使用的。经调解,商家向阮先生表达歉意,表示会加强内部员工培训管理,并同意给阮先生使用消费券。阮先生表示接受,但鉴于消费券即将过期,阮先生已在其他地方买好了空调。
疫情对经济造成了巨大冲击,消费券作为特殊时期的产物,其初衷是提振消费热度,促进居民消费信心恢复,给广大居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益处。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三点注意事项:
一、使用消费券时要看清楚消费券类型和使用期限,同时仔细核对准备购买的商品或服务,确保结算金额满足使用门槛。
二、消费者在购买或结账前,可提前与商家沟通,确认商家满足活动条件,收银结账系统运行正常,避免因商家未通过政府审核,或者系统升级等原因,导致出现使用消费券结账失败的情形。
三、商家不得擅自设立消费券使用门槛,活动期间如遇消费纠纷、变相加价等问题,消费者可及时拨打投诉电话维权。
热门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