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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转发《关于举办综合执法办案技巧
培训班的通知》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省局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专业技术人才开发中心《举办综合执法办案技巧培训班的通知》(市监人才[2022]29号)转发你们,请有意向参加培训的人员按照通知要求,联系总局相关人员报名参训。
2022年8月15日
附件【国家总局关于举办综合执法办案技巧培训班的通知.pdf】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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