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班的课还没上完,培训公司突然宣布停办,家长发愁了:剩余的课时费难道要缩水打水漂了吗?
近日,镇海区消保委接到了二例投诉同一家教育培训公司的合同纠纷。
第一例:8月29日,家住骆驼的张女士来人诉称:去年11月13日,她(为孩子)与宁波墨青艺术特长培训有限公司双方签订了60个课时,总费用4286元的书法培训课程合同。但在今年8月15日,宁波墨青艺术特长培训有限公司停办,张女士小孩已上18课时,还剩余42课时未上,培训公司老板想让未上完课时的学员转到江北区的另一家培训机构,考虑到路程遥远,张女士想按剩余课时计算退学费3000元,而培训公司老板只同意退一半学费1500元,双方协商不成来到消保委投诉。
第二例:8月30日,家住骆驼的杨女士来电诉称:她(为孩子)与宁波墨青艺术特长培训有限公司,在去年的6月签订了画画培训合同,总费用为2600元。但在8月15日,宁波墨青艺术特长培训有限公司停办,共44节课时,加上当时赠送的10节课时,杨女士小孩还剩余15节课未上。培训公司老板想让未上完课时的学员转到吾悦广场的另一家培训机构,杨女士因考虑吾悦广场这家培训机构的师资力量一下子接受不了这么多学员,想退回剩余课时费,而培训公司老板只同意退一半,协商不成打消保委电话投诉。
对于这二例投诉,区消保委接到投诉后立即展开调查,联系培训公司负责人了解被投诉情况,通过释理说法,要求公司拿出合理合法方案,退回相应的培训费用。在8月31日再次联系培训公司进行调解后,培训公司给出了二套方案:一是退费80%;二是转到句章芥子园完成剩余的课时。9月2日,张女士选择了转到宁波句章芥子园完成剩余课时,杨女士选择了退回课时费600元(10节课时)。
镇海消保委提醒:家长在报培训班前一定要提前了解培训机构(公司)的资质,为孩子选择正规的培训机构(公司)。在购买培训课程时,要合理购课,切莫因贪图优惠与便宜,一次性购买过多课程;在签订培训合同时,务必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别要关注其中涉及课程、教师、费用以及退费程序等内容,并检查是否存在不公平的条款等,避免入“坑”。同时应注意保存好相应凭证,以避免在维权过程中出现举证不能等情况。遇到纠纷可以先协商解决,也可以拨打12345或者向消保部门进行投诉。
而对于培训机构而言,则要以诚为始,立信为本,在经营过程中恪守契约精神,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共同为教育培训行业树立良好的形象,发挥正面积极的社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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