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3年第17期)

发布时间:2023-04-08 08:47:48  作者:佚名   来源: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调味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4类食品53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522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调味品80批次,全部合格;乳制品72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347批次,其中合格样品340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餐饮食品 32批次,其中合格样品30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北京山川百源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砂糖橘,苯醚甲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北京悦客来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经营的鮰鱼,孔雀石绿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北京杨丽华水果销售部经营的香蕉,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4.北京京都运发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鲈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该公司经营的鲟鱼,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5.北京伊香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门头沟第二分公司使用、消毒的大碗和小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6.北京振阳万顺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豇豆,克百威、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7.北京聚宝仓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柴鸡蛋,甲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及餐饮具,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省市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特此公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不合格项目说明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31日

   附件:本次检验项目
附件: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附件: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附件:不合格项目说明


原文链接:http://scjgj.beijing.gov.cn/zwxx/gs/spzlgs/202304/t20230403_296624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3年第18期) 下一篇: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3年第16期)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打假参考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打假参考网 dajiack.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