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今年2月下旬王女士花费4500余元在临平某窗帘店定做了窗帘,近期窗帘做好商家上门安装,王女士发现所有的窗帘比原尺寸都短5厘米,与商家协商不成,于是王女士向区消保委临平分会投诉,要求退货。
【处理过程及结果】
临平分会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也很疑惑,为什么量好的尺寸,做出来会误差这么大。带着疑惑找到该窗帘店,经了解原来是王女士自己直接量的原窗帘布尺寸提供给窗帘店的,而窗帘店平时测量是按照地面到顶部的尺寸。因双方在制作前期并没有沟通清楚,导致做出的窗帘尺寸发生了偏差。在工作人员对法律法规条例的讲解和耐心的调解下,双方都认识到自身存在着一定责任,于是都做出了让步,部分窗帘布尺寸可以调整使用的由王女士保留,其他做退货处理。双方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案例评析】
根据此案,临平区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1、选购商品要尽量选择信誉高、口碑好、售后服务完善的正规商家进行交易;2、特别是订制商品,务必要事先对质量、尺寸、价格等明细做好沟通与确认;3、索要购物票据等相关凭证,当自身合法权益受损时,要及时与经营者沟通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有关部门投诉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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