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吴先生致电普陀消保委,称发现某外卖平台上一家餐饮店涉嫌虚标原价诱骗消费者,希望部门出面调查核实。普陀消保委第一时间将案件线索移交给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开展调查。
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调查发现,当事人周某在从事餐饮经营服务期间,在外卖平台上以打折的形式虚标商品原价,以此诱骗消费者在外卖平台上进行消费;同时,周某店内所标商品价格与外卖平台上折后价格基本一致,店内从未以折前价格对外进行过商品销售。经执法人员多方取证,并根据稽查过程中对基本违法事实的掌控,当事人承认在虚标商品原价时存在主观故意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认为,当事人在未以折前价格销售出商品的情况下,虚构商品原价,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的行为,根据《价格法》规定属违法行为。同时,《消保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且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应当明码标价,而类似周某这种提价、虚标原价之后再实施满减的优惠折价行为,或属于价格欺诈行为。为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对当事人周某依法处以罚款1万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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