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23年2月6日柯城区消保委接到消费者张先生的投诉,称其于1月15日在东方集团旗下的檬兔福利官内下单酸菜鱼一份(单价:79.9元),因商家与快递沟通失误导致他没能收到商品,且商品在运送过程中发生变质,商家坚持张先生为此负全责,拒绝退款,张先生希望相关部门介入为他索要退款。
【处理过程及结果】
柯城区消保委航埠分会接到投诉后当即联系商家进行情况核实,商家根据调解人员的分析后马上意识到了自己的问题,但只愿意赔偿张先生一半的退款,调解人员此后又多次联系商家和平台调解,最终商家同意向张先生全额退款。消费者对此表示认可,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案件评析】
《消法》第四十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消保委提醒消费者,购买使用商品时,遇到非自身原因导致利益受损时,消费者要坚定维权,不能因为销售者的蛮横而退缩,遇到双方僵持无法解决的争议问题,消费者可以第一时间向消费者协会和相关部门寻求帮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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