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市监通告〔2023〕56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中秋节令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
(2023年第30期)
近期,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对省内商超、批发市场、蛋糕店等场所销售的品牌月饼和现制现售散装月饼等中秋节令食品共计341批次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出不合格食品1批次,不合格率为0.29%,主要涉及质量指标不达标的问题。其中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监督抽检106批次,检出不合格食品1批次。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西安市莲湖区少江食品批发部销售的标称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鸿达食品厂生产的皓懿+图形牌玫瑰豆沙味月饼(广式月饼),1批次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上述检验结果为初检结果。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x】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2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3 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4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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