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化消保委分会顺利帮消费者郑先生“讨回”自己的1000元定金。
消费者郑先生于2022年12月27日在陶瓷品市场某地板店铺支付1000元定金预定地板,后出于个人原因于第一时间向商户提出退款要求。双方沟通后,商家口头答应退还定金,但一直拖延。2023年7月底,该店铺因经营亏损终止经营,无力退还定金。郑先生无奈之下进行投诉维权。
广化消保委分会接到投诉后,立即展开调查。了解到被诉商家为温州陶瓷品市场入驻商家后,第一时间联系陶瓷品市场消费维权站协助介入跟进。通过电话多次与商家沟通,告知其履行与消费者的口头约定乃契约精神,考虑到保护双方权益,依据双方租赁合同条款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启动了“先行赔付”程序,即消费者郑先生所付1000元定金由该地板店铺预留在温州陶瓷品市场的质量保证金中进行先行赔付,该作法获得双方认可,双方当场签署了先行赔付调解书,为这起维权事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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