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简介】
2023年8月,消费者孙先生向湖州南太湖新区消保委反映某家具公司对其定制的洗脸台侧板颜色做错,向商家提出要求更换却遭到商家拒绝的事项,请求消保委给予协调。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投诉后,湖州南太湖新区消保委龙溪分会工作人员立即联系双方,进行询问和了解情况。消费者孙先生反映自己在第一时间就向营业员交代了要白色面板,但最终的成品却是灰色带条纹的,因此要求商家给予免费更换。而商家王先生反映孙先生在商家提供的面板颜色方案时,已经过目同意并签字确认。现在已制作完成的灰色带条纹按照当时确认的方案制作的,不存在颜色错误;如果现在要更换,需要给予1000元的更换费用。王先生随后还向工作人员出具了微信聊天记录和孙先生同意洗脸台侧板灰色带条纹制作方案的确认签字。
在听取了事情经过和查看了制作方案的确认签字后,工作人员认为商家已经履约到位,没有明显的违约行为。随后工作人员对孙先生进行劝说:“俗话说口说无凭,既然商家已经提供了微信聊天记录和你的签字确认,你应该承担起相应的责任。”随后双方在工作人员的协调下,商家王先生同意给孙先生更换洗脸台侧板,并给予一定的优惠,孙先生也同意出费用200元进行更换。双方达成一致协议。
【案例评析】
经营者要信守承诺和秉承契约精神,严格遵守与消费者的约定,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消费者提供相应的商品或者服务,并能保证商品质量可靠、服务不缩水。同时,消费者也要遵守合约, 对已经确认同意的决定,如果出现差错,不能只是单方面的违约责任。在本案中,家具公司与消费者在微信中签订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商品,未见明显违约。后经过调解员的调解,最终满意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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