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2024年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计划,省局组织开展了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电池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总体情况
本次共抽查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电池产品50批次,其中生产领域16批次,流通领域34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16批次。
二、抽查结果分析
具体抽查结果详见附件。
(一)电动自行车。本次抽查25批次产品,其中生产领域6批次,流通领域(实体店)17批次,流通领域(电商)2批次,抽查发现1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标识与警示语、车速限值、整车质量、车速提示音、充电状态主回路保护、互认协同充电、电气装置、充电器与蓄电池、反射器、照明和鸣号装置。
(二)电动自行车电池。本次抽查25批次产品,其中生产领域10批次,流通领域(实体店)12批次,流通领域(电商)3批次,抽查发现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I2(A)放电、低温放电、过充电。
附件:附件1:2024年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电池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合格产品及生产销售单位名单.xls
热门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