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 裁量基准》《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 裁量基准适用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8 11:15:39  作者:佚名   来源: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川市监发〔2020〕98号

  

  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市场监管局各处(室、局)、直属单位: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定》已于2020年12月17日经省局局务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法规处。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24日

  附件1四川省市场监督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附件2: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定

  

   

   

   

  

   

  


原文链接:http://scjgj.sc.gov.cn/scjgj/c104467/2020/12/24/c3599edab5224cda904a43b5c7860b09.shtml

上一篇:《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放 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管辖权的通知》政策解读 下一篇:四川全面推行企业简易注销改革,公告时间压缩至20天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打假参考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打假参考网 dajiack.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