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张某到洗浴中心洗澡,为图方便,私下找到熟识的搓澡工王某为其拔火罐,并将费用直接转账给他。不料因王某操作不当,造成酒精泄漏将张某烫伤构成十级伤残。事故发生后,张某将洗浴中心经营者李某与王某诉至法院,要求他们承担责任。法院最终判决王某对此次事故承担70%的责任,张某承担30%的责任。
法官析法
法院审理后认为,公民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等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本案中,王某私下提供拔火罐服务,致张某受伤,应对其各项损失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张某让王某为其服务并未通过洗浴中心交易,而是直接付款给王某。虽张某称,这种行为得到了李某的认可,但并未提供证据证明,法院不予采信。张某在未了解王某是否具有相关技能的情况下,要求其拔火罐,放任了危险发生的可能性,因此自身存在一定过错。
张某主张李某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未提交相关证据证明李某在此次事故中存在过错,且所有交易都是直接转账给王某,其与洗浴中心或李某之间未达成服务合同关系,因此法院不予支持,最终判决王某赔偿张某15万余元。
随着生活品质的提高,诸如推拿、足疗、针灸等一些养生服务逐渐进入百姓的日常生活。但是,消费者选择这些服务时,应当本着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在深入了解养生场所的经营项目后,选择具有专业技能的技师,切不可一味寻求方便或者贪便宜,忽视养生场所的经营项目,私下找人为自己进行具有一定危险性的养生服务。否则,不仅可能达不到养生效果,还会提升危险系数,造成维权困难等问题。(姜斐: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热门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