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海淀区的于先生最近翻新了卫生间,为图省事选择“全包”给装修公司,没想到问题却层出不穷。
装个卫生间浪费6箱新砖
“我们从网上找了家一站式装修公司翻新4平方米的卫生间。”10月25日,于先生和妻子来到该公司的门店,听完店员介绍后便签了合同,一次性付了30504元全款。
“交了钱就上了‘贼船’。”选材料时,于先生犯了难:“套餐内可选的建材就那么几种,想选套餐外的,对不起,要加钱。我看上的洗漱台,要加一两千元,想保留自己的马桶,退款只有几百元。”
“签合同前,他们答应卸下来的东西都给复原,可装修快结束时,我们想把以前的灯泡、毛巾架、浴帘杆安回去,工人说装可以,得加钱,安一个灯泡就要50元……”于先生无奈地说。“按理说专业的装修公司,4平方米的卫生间用多少砖肯定有数,备用一箱半箱是可以理解的,可他们剩下6箱新砖,没拆封就扔楼下垃圾桶了。”
水泥块掉进地漏致浴室积水
钱花了,于先生本以为装完就没事了,但问题接踵而来。
12月2日,于先生第一次用卫生间,就发现浴房积水了。物业一查,发现是装修时用的水泥块把下水管道堵了。于先生只能找来装修的工长,工长用吸尘器鼓捣近1小时,才将一个约3厘米长、2厘米宽的水泥块掏出来。
“那么大的水泥块掉进地漏都不知道,也太粗心了!”于先生说。
于先生家的门和马桶都保留了自家原有的,12月2日,设计师联系他们退还门和马桶的费用。“一般门是退500元,马桶退200元至300元。”设计师说。
马桶和门不存在损耗,为何就退几百元?设计师解释说公司退钱有退钱的标准。可当问及是否有花费明细时,设计师表示该公司提供套餐服务,没有价目明细,并称如果当初觉得不合理,可以选择不签约。对于安装浴帘杆、灯泡多加钱一事,设计师说:“装浴帘杆是让工长捎带手帮忙,多了就要收费。”
无消费明细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在合同中,明确写着“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实行明码标价。”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宋竟一表示,装修公司不给顾客提供具体的消费明细是不合法且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财产权,消费者可向消协投诉或向法院起诉,维护自身权益。宋竟一建议,消费者在施工前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具体套餐的价目明细、产品的品牌、颜色、样式、价格,退款细则等内容,并保留必要的沟通记录、书面协议等证据。(记者 师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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