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 |||
企业(商户)名称: | 澄迈金江多乐超市商行 | 注册地址: | 海南省澄迈县金江镇文明路金日商务综合楼第一层南起第1至3号商铺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身份证号: | ||
负责人姓名: | 李成招 | 身份证号: | 4600271985****0030 |
直接责任人: | 李成招 | ||
社会信用代码: | 92460000MA5TXHH82K | 案件分类: | 食品类 |
案件名称: | 澄迈金江多乐超市商行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案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澄综执罚字〔2021〕SJ 190号 |
文书扫描件: | 行政处罚决定书.pdf | ||
主要违法事实: | 2021年9月24日, 澄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澄迈金江多乐超市商行进行了检查,在该店内货架上发现:1、品名:茅台醇(2008)酒,数量:1瓶,生产日期:2019.11.14,生产商: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技术开发公司,地址:贵州省仁怀市玉液北路;2、品名:云南沱茶,数量:1包,生产日期:2014.09.17,生产商:云南下关沱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大理市下关镇建设西路13号;当事人未能当场提供上述食品的供货者的许可证与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或者其他合格证明。 | ||
处罚依据和内容: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警告。 | ||
处罚机关: | 澄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处罚时间: | 2022.0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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