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 |||
企业(商户)名称: | 澄迈马村广兴佳乐家生活超市 | 注册地址: | 澄迈县老城镇马村人民路71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身份证号: | ||
负责人姓名: | 李小剑 | 身份证号: | 3623291985****5716 |
直接责任人: | 李小剑 | ||
社会信用代码: | 92469027MA5T4ADJXA | 案件分类: | 食品类 |
案件名称: | 澄迈马村广兴佳乐家生活超市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澄综执罚字〔2021〕SJ174号 |
文书扫描件: | 行政处罚决定书.pdf | ||
主要违法事实: | 根据澄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线索)移送函》(澄市监食综移函〔2021〕023号)文件所示,2021年9月14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对澄迈马村广兴佳乐家生活超市经营的五香瓜子进行抽样检验,经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检验,澄迈马村广兴佳乐家生活超市经营的五香瓜子(抽样日期2021-09-14)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 ||
处罚依据和内容: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126元; 3.罚款30000元。 以上罚没款共30126元。 | ||
处罚机关: | 澄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处罚时间: | 2022.0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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