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省市场监管局举办视频培训,学习贯彻《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省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处处长何锐出席。
《条例》将于3月1日正式施行。培训要求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巩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把畅通市场准入作为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的首要环节,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各级登记机关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使市场主体多渠道多形式了解《条例》的制度措施。同时,要加强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将《条例》立法考虑及具体要求,层层传递到一线人员,真正使《条例》落地落实,充分发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积极作用。
培训以视频形式举行,邀请省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处、信用监管处7名同志分别授课,讲解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贯彻落实《条例》、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介绍《条例》的立法思路和主要原则,登记规范、登记事项、登记程序、监督管理、法律责任、信息化保障等。
全省21个市(州)、县(区、市)市场监管局和已行使登记注册职能的行政审批局及省市场监管局法规处、信用监管处、行政审批处、执法稽查局、信息中心、宣传档案中心等相关人员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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