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夜宵炸鸡虽爽,食品安全慎防

发布时间:2023-02-18 10:27:00  作者:佚名   来源: 浙江消费维权网

  【案情简介】

  

  投诉人项女士与其朋友于2023年1月23日凌晨,在杜桥镇某店内购买炸鸡套餐48元。就餐后均出现了腹痛呕吐的不适现象,立即前往医院就诊,诊断为急性肠胃炎。认为存在食品卫生问题,要求商家赔偿,随即消保委介入调查。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投诉后,临海市消保委工作人员前往该餐馆内进行依法检查。据现场调查得知:1月23日晚上,项女士在店内购买套餐并外带。商家表示项女士所购买的套餐中含有炸鸡和冰可乐,对于本身肠胃不好的顾客来说,可能会造成腹泻等不适症状,并不是食品问题,但的确给项女士带来了伤害,愿意赔偿餐饮费和医疗费共计1200元。项女士表示对次处理结果无异议。同时,消保委工作人员要求该餐馆加强食品安全方面的管理,务必将食材以及加工设备等清理干净,保障饮食安全。

  

  【案例评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收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本案中,商家提供的食品给消费者造成了伤害,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消费警示】

  

  如今,夜宵种类繁多,美味的炸鸡成为多数人夜宵的首选。临海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应当选择证照齐全、环境整洁、卫生条件符合标准的餐饮店并综合考虑自身情况进行就餐,如若遇到食品安全问题,应当即使保存证据,并向商家以及有关部门反应。同时,餐饮店也应当注意做好店内环境、食材以及食品加工工具的卫生工作,保证场所清洁,食材安全卫生。


原文链接:https://www.zj315.org/News/ArticleDetail.aspx?iIY2ISQvqOD1jQ4ykTS8fQ==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艺术网课学会就能找工作?学不会能退款吗? 下一篇:经销商拒认鉴定报告 消保委介入助换货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打假参考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打假参考网 dajiack.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