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近日,林女士通过电话向长兴县消保委反映称,其于2021年在画溪街道浙北二手车交易市场里的某车行内购买了一辆二手高尔夫汽车,商家告知车辆只是有点蹭掉漆其他都是好的。使用一年多以后,最近林女士想把车辆卖掉,却被其他车行的工作人员告知该车的安全气囊在2020年全部弹出过。林女士认为售车车行的工作人员没有如实告知该二手车的气囊弹出过,现导致车辆贬值,于是一气之下便电话联系长兴县消保委投诉,希望寻求帮助。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投诉后,长兴县消保委工作人员立即通过电话与双方进行联系核实情况。确认情况属实后,消保委组织双方次日到县消保委进行现场沟通协商。经消保委组织调解,最后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被投诉人某车行一次性补偿投诉人林女士2000元整,林女士表示认可,双方和解。
【案例评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因此本案中,该车行未在售车时真实、全面地将该二手车车况告知林女士,未尽到相关义务,侵犯了林女士的权益,应当向林女士进行赔偿。
【消费提示】
长兴县消保委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二手车消费是汽车消费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消费者购买前应进行综合考量。一是要选择正规平台进行交易,注意查看商家营业执照,选择评价较好,售后服务有保障的商家;二是要理性对待低价促销,低价二手车可能存在隐性问题,消费者应当仔细核实车辆信息,检查车辆车架、底盘、发动机等重要部件是否受损,漆面是否修补等,并要求商家提供车辆的维修保养、保险理赔等记录资料查询。三是对于签订书面合同要妥善保管,以此保障自身权益,一旦发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应当及时联系售后反映,或向当地消保部门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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